依法行政
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项目汇总清单公示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在前一阶段区政府本级各部门分别公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区政府元宝山区法制办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元宝山区政府本级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
2、为方便社会监督,公众对某项行政权力的提出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或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ybsfzb@163com,电话: 0476-3510265。
3、此次公布汇总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建立行政权力项目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项目清单的调整、优化和完善。
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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