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元宝山区区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对区本级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区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该清单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在实际中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检查事项,可在该部门清单页下方提出。
  三、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ybsfzb@163.com,电话: 0476-3510256,3506215。
  四、此次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区政府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分部门清单  
  安监局   财政局   档案局   住建局   发改局
  公安分局   国税局   文体广电局   环保局   交通局
  教育局   金融办   科技局   粮食局   林业局
  民政局   卫计局   农牧业局   人社局   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水利局   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