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
5月30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查找我区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问题线索移送规范、信息通报及时准确,协作配合密切顺畅,共同查办和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联动配合机制,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凯,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亚军,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林玉华,区法院院长盖兴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学,区公安分局政委封护民出席会议。
会议由李凯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在人力、物力、信息查询、办案协作配合等方面互相支持,呈现出各尽其能、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将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完成好、落实好;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协作配合水平,保障情况通报及时顺畅,案件移送高效规范,为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上,与会人员就反腐败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及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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