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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审批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办理条件

  《赤峰市临时救助办法》(赤政办[2015]24号)第五条。

所需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遭遇困难情况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4.旗县区人民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根据遭遇困难缓急程度,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承诺期限 根据遭遇困难缓急程度,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民政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12296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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