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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办理条件 |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六条所列条件。 |
所需材料 |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兽医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018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