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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签发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
办理条件 | 符合农业部公布的相应的检疫规程 |
所需材料 | 1、规定强制免疫的,还需携带相关免疫证明。 2、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需提供检测结果。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发改价格〔2011〕2021号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动物卫生监督站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018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