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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
办理条件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总体条件。 |
所需材料 |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018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