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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产地检疫许可办理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

办理条件

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所需材料

  1、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报单;2、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亲本的产地检验合格证和调运检疫合格证。3、企业与基地繁育合同。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生长周期结束,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生长周期结束,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生长周期结束,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办理部门 赤峰市元宝山区植保植检站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50181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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