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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 司法部令第60号,自2000年3月3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办理条件

  范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所需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

  2.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3.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

  4.健康状况证明;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08985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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