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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集中式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许可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

  2、填写完整的卫生许可申请书;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卫生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省份证复印件;

  7、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9、公共用品消毒方法;

  10、经营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

  11、该店平面图、方位图;

  12、申报材料目录。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卫计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0115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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