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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招投标报告备案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自2001年6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 |
办理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所需材料 | 1、招标备案申请资料; 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报名情况; 4、资格审查情况; 5、招标文件备案及领取情况; 6、投标、开标过程记录情况; 7、评标专家组成及评标情况; 8、中标情况; 9、招投标情况说明; 10、其他招投标备案相关资料。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23359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