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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 |
事项类别 | 其他权力 |
政策依据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
办理条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所需材料 |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登记表; 2、全套施工图; 3、节能计算书(纸质件及电子文本)、节能模型(电子文本);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包括综合篇、消防专篇、节能专篇); 5、地勘审查意见; 6、设计单位提供的自审意见书; 7、初步设计审批意见。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21876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