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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动车载运超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办理条件 | 元宝山区辖区企业或个体,向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1室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资料齐全即受理。要求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的车型相符,机动车驾驶证有效合法,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在有效检验期内。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21202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