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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动车载运超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

  元宝山区辖区企业或个体,向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1室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资料齐全即受理。要求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的车型相符,机动车驾驶证有效合法,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在有效检验期内。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9)货运汽车装载货物的实物照片。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公安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21202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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