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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
办理条件 |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取得特许经营权;有足够的资金。 |
所需材料 | 1、特许经营类:(1)书面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注册资本和设施、设备证明文件;(4)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5)相应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证明;(6)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证书;(7)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2、城市排水类:(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2)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材料;(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1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36115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