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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条例》第十九条 |
办理条件 | 1、具备生产种子的经营资质; 2、所生产的品种经过品种认定; 3、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业厅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专业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4、有200平米以上种子晒场或者种子烘干设备,并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
所需材料 | (一)非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备案登记表; (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品种审(认)定证书复印件; (五)生产的品种、地点、面积、隔离、检疫条件的说明; (六)种子田间检验人员、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晒场、烘干设备及仓储设施照片、产权证明; (八)种子质量保证措施; (九)种子简要性状描述、栽培措施和使用条件的说明。 (十)生产的品种为保护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元宝山区农牧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元宝山区农牧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种子管理站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5018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