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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办理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2、具有相应的检验设备,检验室100平米以上;

  3、仓库300平米以上,晒场500平米以上或者相应的干燥设备,营业场所200平米以上;

  4、具有相应的种子加工设备;

  5、具有种子加工厂房200平米以上;

  6、有专职的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各3名。

所需材料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性质、资本构成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 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 种子检验、加工、贮藏等有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元宝山区农牧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4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元宝山区农牧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4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赤峰市元宝山区种子管理站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50181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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