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门户|蒙文版 欢迎来到元宝山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企业办事 > 详细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福利企业初审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凡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须经县区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经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享受减免税收、技改贷款、物资分配、产品创优、企业升级等优惠待遇。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安置残疾人员达到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二)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三)企业中每个残疾职工应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四)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原发照机关同意的复印件;

  2.上级主办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4.本企业章程;

  5.本企业残疾职工的有关证明。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区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区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民政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0918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