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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名称、举办者、层次、类别的变更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

办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条件,并经过元宝山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

所需材料

  (一)举办者提出的变更学校的申请。

  (二)董事会(理事会)就上述申请的通过会议纪要。

  (三)《元宝山区民办学校办学变更登记表》和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及证件。

  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元宝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申请材料

  区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和实地查验后进行审核,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

  3.颁发许可证

  申请人到教育局职成教股领取新的办学许可证。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教育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16171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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