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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取水权有偿转让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办理条件 | 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
所需材料 | 1、出让方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受让方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取水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出让方取水权变更申请(原件一份); 5、受让方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一式三份); 6、出让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原件一份); 7、受让方获得取水权的有关证明材料; 8、经审查的用水平衡测试报告(原件一份、电子版一份、审查意见书原件一份); 9、双方转让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9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5天) |
承诺期限 | 9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5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安全监督股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76-2235105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