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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8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 |
办理条件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
所需材料 | 1、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证明业主身份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3份);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经审定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0份);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9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5天) |
承诺期限 | 9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5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元宝山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安全监督股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76-2235105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