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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和奖励 办理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九条

办理条件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元宝山区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76-2235001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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