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门户|蒙文版 欢迎来到元宝山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企业办事 > 详细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对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中 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办理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

  1、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3、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4、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5、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

  6、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7、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8、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元宝山区水利局--防汛办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76-2235101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