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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职业介绍机构资质审批、资格认定 办理服务指南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为年满十八周岁公民个人、法人。 1、应是独立机构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等职业介绍业务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 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相应的专业资格。 4、开展职业介绍业务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
所需材料 | 1、机构设立申请书(1份); 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场所使用权证明(场地租赁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工商部门予核准名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拟人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股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具备应有资格工作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689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