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10月1日实施) 第三十条 |
办理条件 | 因城市建设等需要,取得规划部门许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
所需材料 | 1、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办理的相关手续); 3、施工范围示意图一份; 4、挖掘道路的需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5、影响交通的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施工现场影响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等地下管线的,需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安全保护协议及事故应急措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3610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