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门户|蒙文版 欢迎来到元宝山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详细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1993年9月1日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十条;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检举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11]229号)第六条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举报奖励申领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6010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