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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发放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第三条: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
办理条件 | 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
所需材料 | 1.个人申请书; 2.退伍证原件(如无原件持退伍登记表); 3.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4.认定表一份; 5.信息采集表一份; 6.审批表三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
承诺期限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区民政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440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