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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三无”人员确认
事项类别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三无”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全区“三无”人员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是当地“三无”人员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三无”人员的认定机关。

办理条件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三无”人员认定办法》,本办法所称“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所辖盟(市)、旗(县、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所需材料

  1、“三无”人员申请认定书;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残疾等相关证明(2份)。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3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区民政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5850918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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