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门户|蒙文版 欢迎来到元宝山政府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详细信息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房屋预告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2007年10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2008年7月1日施行)第六十七条

办理条件

  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1、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预告登记的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2、预告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的记载不冲突;

  4、不存在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是否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0476-3532158
监督电话 0476-3531192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