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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2007年8月30日实施)第四十五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实施)第二十三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修正2001年8月15日实施)第六条 4、《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自2008年7月25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
办理条件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所需材料 |
11、物业管理方案(包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招投标资料)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3610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