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事项名称 |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政策依据 | 1、《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第三条; 2、《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第十四条 |
办理条件 | 元宝山区内凡是从事食品加工、餐饮、保健、销售、饮用水、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及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 |
所需材料 |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卫计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5850231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