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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护士突出贡献奖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日期】2008.05.012第一章总则第六条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审批表(两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卫计局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2245813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