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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许可办理 |
事项类别 |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三十条。 3、《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第二条、第六条、第三十三条。 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第72号令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三条。 5、《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 |
办理条件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 |
所需材料 | 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存复印件; 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拖拉机进口凭证原件; ⑤《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一份; ⑥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各一份; 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各一份。 该申请由代理人申请时,除上述必备材料外还需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机主、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一份。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
收费标准 | 请参考表格下载一栏 |
办理部门 |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区农机监理站 |
办理地点 | 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
联系电话 | 04763512384 |
监督电话 | 0476353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