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三举措做好汛期企业安全防控工作
入汛以来,为有效应对环境安全风险,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区环保局从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全力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成立以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编排环境应急值班表,严格落实12369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环境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严格环境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突出抓好辖区火电、化工、造纸、制药、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以及群众多次举报投诉的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每一关键环节做到严格把关,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企业责任,加强环境督查力度。认真梳理辖区内环境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自身环境安全隐患,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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