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赤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和复议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现在编在岗人员一人。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16年,我区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完善平台建设,夯实公开基础。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群为平台,各部门子站(栏目)为基础,健全信息公开渠道与制度,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并利用在线申请、咨询投诉等版块积极与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了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 积极沟通,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与申请人、受理单位积极沟通联系,解释信息公开的要求与范围及相关的法规、政策,减少了因申请人指向不明、表述不清或受理单位“不公开、慢公开”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93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2条;财政类信息232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
元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qyyz.com)是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通过开设信息公开、宝山动态、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多个栏目,从办事、公开两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截止12月底,共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507条,网站年访问量达5.4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
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作为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全年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公众1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现场书面申请,申请要求查阅征地拆迁相关文件,已按要求及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2016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数量及内容上有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文件分类不明确,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部门没有配备一线记者,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得第一手信息;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现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仅1人,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
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完善队伍建设,优化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510206,电子邮箱:ybsqzf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