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赤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和复议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 我区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深化主动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为突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 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受理、按期办结。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引导各受理单位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积极为申请人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相关政策依据的解疑释惑工作,争取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了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 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不断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9条,占6.8%;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63条,占4.8%;规划计划类信息62条,占4.8%;业务动态类信息776条,占59.5%;业务工作类信息185条,占14.2%;财政类信息127条,占9.7%;其他类信息2条,占0.1%。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
元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qyyz.com)是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通过开设信息公开、宝山动态、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多个栏目,从办事、公开两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截止12月底,共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304条,网站年访问量达6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
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作为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全年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公众14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现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已按要求及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上有了突破,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有效;二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部门没有配备一线记者,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人数不足,承担工作的兼职人员流动性强,且普遍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无法满足日益繁重复杂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2016年,我区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为目标,着力开展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深度、扩大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详细解读政策难点疑点,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三是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利用力度。鼓励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快捷性和关注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四是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学习,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元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510206,电子邮箱:11505213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