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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00
  • 文号:元政办字〔2018〕48号
关于成立元宝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元政办字〔2018〕48号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元宝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土地调查办发〔2018〕1号)和《关于成立赤峰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土地调查办发〔2018〕1号)要求,为了做好元宝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次土地调查”)组织工作,现就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联络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任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褚海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向义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于洪泉  区统计局局长

  李  伟  区发改局局长

  米  伟  区民政局局长

  李国志  区环保局局长

  于景春  区住建局局长

  于佐浩  区农牧业局局长

  丛培军  区林业局局长

  傅延辉  区水利局局长

  丁晓宇  区经信局局长

  陈晓毅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沭辛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任天忠  风水沟镇镇长

  张立涛  元宝山镇镇长

  杨新宇  美丽河镇镇长

  李志刚  平庄镇镇长

  郭  峰  五家镇镇长

  王宏立  小五家乡乡长

  张映杰  云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亚明  马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翔鹏  平庄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春雷  平庄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飞  平庄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树军  西露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部门联络员

  为做好部门工作的衔接,及时沟通对接具体事项,设立部门联络员。部门联络员为日常工作联系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沟通对接,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等。具体如下:

  高雅娟  区发改局地区和基础产业股股长

  刘  伟  区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股长

  杨春辉  区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李玉玲  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国民  区住建局村镇规划办主任

  马晓军  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站站长

  尹明宇  区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付国光  区农牧业局土壤肥料站站长

  乔建峰  区农牧业局草原工作站站长

  刘素芳  区统计局综合调查股副股长

  陈  海  区经信局信息化中心主任

  二、组建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一)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陈向义  区国土分局局长

  副主任:徐国彪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梁占军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陈晓毅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沐辛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蔡  磊  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

  代志强  区国土分局地籍股股长

  张庆富  区国土分局规划股股长

  胡庆海  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股股长

  张  洋  区国土分局耕保股股长

  钟丰慧  区国土分局测绘股股长

  刘常春  区国土分局金土工程办公室主任

  李志强  区国土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方学义  区国土分局风水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杨永军  区国土分局元宝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宝昌  区国土分局美丽河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步海波  区国土分局小五家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徐永贵  区国土分局平庄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郭永杰  区国土分局五家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二)主要职责

  元宝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元宝山区土地调查办”),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和元宝山区的工作部署;具体负责元宝山区三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元宝山区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调查内容与工作协调;负责元宝山区三次土地调查总体技术流程设计和调查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的研究及处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拟定土地调查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落实全国土地调查政策和相关精神、技术规程、规范和数据库建设标准。

  2、编制元宝山区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统筹协调政府采购等工作。

  3、编制元宝山区三次土地调查宣传方案、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引导,接受市级土地调查办的任务。

  4、编制元宝山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制定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等意见,组织元宝山区调查任务的实施。

  5、负责组织国家调查基础底图的接收。

  6、按照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负责三次土地调查中涉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不动产登记衔接的相关工作。

  7、组织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

  8、组织制定元宝山区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方案,组织开展全区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与分析,建立元宝山区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

  9、负责全区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分析,负责调查基础资料归档和调查成果的编写和出版,负责土地调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

  10、负责元宝山区土地调查成果的自检和验收。

  11、承担政府交办的基础性、公益性土地调查的相关任务。根据调查工作需要,临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解决相关政策和技术难题。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调查核查组和耕地等级专项组3个工作组。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统筹推进。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晓毅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代志强 区国土分局地籍股股长

  成 员:于若楠  区国土分局办公室科员

  张广浩  区国土分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吴思博  区国土分局办公室科员

  顾予涵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董建奇  区国土分局平庄镇国土资源所科员

  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网络维护、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编制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培训方案、宣传方案、技术单位优选指导意见、质量管理意见、项目管理意见等;组织对任务项目的管理;拟定综合性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年度调查工作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调查核查组:

  组 长:代志强 区国土分局地籍股股长

  副组长:李志强 区国土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方学义  区国土分局风水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杨永军  区国土分局元宝山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宝昌  区国土分局美丽河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步海波  区国土分局小五家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徐永贵  区国土分局平庄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郭永杰  区国土分局五家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  员:布仁乌力吉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刘  威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李浩宇  区国土分局平庄镇国土资源所科员

  白   静  区国土分局金土工程办公室科员

  负责国家统一制作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调查基础图件的接收,组织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土地调查数据库质量的自检和验收;组织调查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全区土地调查成果的编纂出版;负责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和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组织土地调查信息的日常应用和成果的对外提供。

  3、耕地等级专项组

  组 长:胡庆海 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股股长

  副组长:张 洋 区国土分局耕保股股长

  付国光  区农牧业局土壤肥料站站长

  刘兴全 区国土分局批后监管股副股长

  负责组织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全区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与分析及数据库建设。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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